法的概念。
也就是说,此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。
所有的其他律法,都不能和国法相悖。
一旦相悖,那肯定是以国法为准。
现在社会稳定了,百家之言也重启了,吕布觉得,是时候搞这个了。
而将百家都叫来,也正是要让国法,得到绝大部分人的认同。
也就是说,这条律法一出,你儒家认可、法家赞成、墨家同意、道家也说ok。
然后就根据社会现实,不断修改这国法。
而且正是国法,所以不完全以皇帝意志行事。
吕布现在是初代皇帝,他能自行添加律法。
但以后的皇帝,可不能这么专权,一切都要依照程序来。
想修改国法,继续召开大会。
随着各殖民地以后的纳入,各方文化风俗的并入,国法或多或少也是有变动的。
而吕布的想法,正是以这样的国法制度,来不断推进文明。
当吕布公布这个消息后,举国震动。
一众诸子百家,更是无不欣喜。
因为,他们也能够发言了,也有说话的权力了。
诸子百家最后的代言人,纷纷齐聚洛阳,要参加这史无前例的国法大典。
状态提示: 第361章 吕布立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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