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宋朝败家子第四百一十六章 往事(1/2)

文/吃货大联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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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唐后主李煜,才华横溢。精书法、工绘画、通音律,诗文均有一定造诣。

在位期间,虽然南唐国力衰弱,他依然坚持轻徭薄税,可以说是一位爱民如子的好皇帝。

一个是温润如玉、情钟词坛的末代国主,一个是雄霸天下、气势如虹的开国之君,历史不期然的相遇,好像早已写好了命定的悲剧。

面对强大的北宋王朝,李煜屡次上表称臣。去号改主,尊宋为正统。

然这一切的屈辱并未换来大宋的垂怜,赵匡胤以一句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,对南唐发起进攻。

然当时大宋定鼎中原乃大势所趋,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,终至南唐亡国,李煜作为俘虏被送到东京城。

有人认为赵匡胤得国不正,欺负孤儿寡母上位。然天下是有雄才武略之人才能掌控,而不是你会作几首诗词,你的出身高贵就能稳坐江山。

而赵氏坐上江山后,并未大开杀戒。就连极为不待见李煜的赵匡胤,也仅仅封了李煜个违命侯,并未杀他。

而太宗赵匡义继位后,慌忙把李煜这带有羞辱性质的封号撤去,加封李煜为陇西公。

太平兴国三年七夕,李煜死于北宋京师,时年四十二岁整,北宋赠为太师,追封吴王,葬洛阳北邙山。

然而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,谁都可以描绘上几笔。于是有了太宗临幸李煜妻子小周后图,也有了李煜因诗获罪,被太宗御赐毒酒身亡等桥段。

纵观所有宋朝的史料、野史、文人笔记均无此事的记载,就连记录小周后入宫的《默记》也无记载。后证明所谓太宗临幸小周后乃是后世臆断。

而李煜流传千古的《虞美人·春花秋月何时了》

春花秋月何时了?往事知多少。小楼昨夜又东风,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。雕栏玉砌应犹在,只是朱颜改。问君能有几多愁?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。

据说是太宗闻听后大怒,命与李煜关系较好的赵廷美给送去牵机药,李煜饮后毒发身亡。

这种因写了一首词而致罪的说法,八成是出于后世无聊文人的臆造。因为细节越丰富卖点越多的历史故事,往往就是越靠不住的。

司马光《资治通鉴》关于李煜之死的记载是:“壬辰,陇西郡公李煜薨,辍朝三日,赠太师,追封吴王。”

如果说司马光作为宋臣在涉及本朝皇帝时有所顾虑而不敢秉笔直书,这也是可以理解的。

但元朝人编修的《宋史》就应该没有必要也没有理由来为宋朝皇帝遮饰避讳了吧?要是宋朝的太宗赵二真的干了如此令人恶心之事,那么脱脱等人肯定是不会放过的。

可事实上,就是元朝人编的《宋史》也没提李煜是被毒死的这事。关于李煜之死,《宋史》是这样说的:“三年七月,卒,年四十二。废朝三日,赠太师,追封吴王。”

所以说,李煜被宋太宗毒死的这种说法,是不见于正史记载的。

最早散播李煜被宋太宗毒死这种说法的人是王铚。王铚是南宋人,在他写的《默记》里详细记载了这件事。

那《默记》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,按照专业的说法,它应该被定义为一本笔记小说。

所谓笔记小说,就是古代的段子集合体。当然这些段子也不是完全不能当史料来征信的,但其可信程度实在还是有限。

因为从本质上来说,它毕竟还是小说。把小说家言当历史事实来相信,肯定是会有问题的。所以《四库全书总目提要》说这本书中的一些记载“颇近小说家言,不可据为实录”。

《默记》中还提及,是秦王赵廷美给李煜送的牵机药,加倍瞎扯淡了。

秦王是太祖赵匡胤的四弟。太平兴国四年,跟着二哥赵光义征讨太原,进封秦王;而李煜同学死于前一年,即太平兴国三年,所以说“秦王赐牵机药之事”是违背历史史实的。

更为有力的证据是,过惯了骄奢淫逸都李煜时不常的上书哭穷。为此赵匡义特意给李煜加了工资,还时不常关心一下李煜同学的生活情况。

大宋以文治天下,拼命拉拢这些文人还来不及。而李煜文学造诣极高,赵匡义对他速来不错。若要弄死他,早就下手了。

而且李煜死后,赵匡义还为此废朝三日,赠给他太师的尊号,同时还进一步加封李煜吴王!

或许有人还是会说,你这还是不能证明啊。万一赵匡义阴险毒辣,故意做给世人看的呢。

那除非赵匡义是个脑残,因为他不但对李煜不错,朝廷还特意封李煜长子李仲寓为郢州刺史。

开始李仲寓被授右千牛卫大将军,请记住,这还是个武将官职。后来这李仲寓也跟他老爹一样不安分了,跟赵匡义哭穷说自己家大业大养不起家了,求官家给个刺史当当。

于是赵匡义还真就给了他一个刺史,李仲寓倒也宽简仁治,郢州百姓皆感念其德。

居后主丧,哀毁逾制,太宗临朝,遣使劳问,终丧,赐积珍坊第一区,久之,自言族大家贫,求治郡,拜郢州刺史,在郡以宽简为治,吏民安之,淳化五年,八月,卒,年三十七,子正言好学,早卒,于是后主之后遂绝,初,江南闻后主凶问,父老皆巷哭,及是,其嗣续殄绝,遗民犹为之兴悼云。

所以说,谣言不可信,还是要结合史实来看。

而如烟的母亲,曾在陇西公李煜府上为侍女,因其喜好音律,为李煜所注意。

李煜发现这女子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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